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禮信金屬材料萬載縣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26-06-05
評價報告名稱 | 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禮信金屬材料萬載縣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
項目 簡介 | 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0日,注冊資金200萬元,注冊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規劃二路,法定代表人:羅錦盛。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門窗制造加工(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擬投資26000萬元,在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建設《禮信金屬材料萬載縣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本項目規劃建設用地45畝(約30000平方米)。 本項目于2025年01月17日取得萬載縣行政審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禮信金屬材料萬載縣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項目統一代碼為:2501-360922-04-01-310108,并于2026年5月26日進行了變更,變更取消了設備型號)。 本項目涉及的產品及規模為:鋁銀粉(鋁粉)5000t/a、鋁鎂合金粉5000t/a。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原輔材料有:鋁粒、鋁屑、鎂鋁合金顆粒、芳烴1500#。 該項目公用工程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料有:氮氣(壓縮的)、車用柴油(燃料)等。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2022年第8號公告,2026年第3號公告修改),該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料有:鋁銀粉、鋁鎂合金粉、氮(壓縮的)、車用柴油(燃料),根據鋁鎂合金粉的成分標準,原料鎂鋁合金顆粒中的鎂含量<50%,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本項目生產過程采用物理加工,不涉及化學反應。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鋁銀粉、鋁鎂合金粉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本項目產品中鋁銀粉、鎂鋁合金粉屬于危險化學品,因此,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項目建成后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該擬建項目存在火災、粉塵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炸、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致害、起重致害、廠(場)內車輛致害、窒息、灼燙、淹溺、其他等危險因素。該擬建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粉塵爆炸、窒息、機械致害。 | ||||
評價 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項目組成員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報告審核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過程控制人 | 占興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1、在工程設計前應根據勘查結果和地質資料和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處理為主的綜合措施,對所有建筑、設備、設施等的基礎采取相應的加固處理措施,防止地基濕陷對建筑物產生危害。按要求做好該項目的埋地電纜、排水的設計與施工。 2、廠區南面、北面為其他企業待用地,企業在建設過程中應考慮該項目裝置與周邊企業裝置之間的防火安全間距,其安全間距應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規范的要求。今后其他企業在建設過程中,企業也應提醒其他企業應保證建構筑物與本企業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滿足規范要求。 3、總平面布置中各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在設計和施工建設中應嚴格執行。 4、根據《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規范的要求,完善生產車間、倉庫防火分區。 5、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 6、危險品生產設施的布置,應保證生產人員的安全操作及疏散方便,并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車間內的設備布置、通道的寬度及其上方高度應執行《化工裝置設備布置設計規定》(HG/T 20546-2009)中的有關規定。 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工藝設備宜布置在廠房或生產設施區的一端或一側,并采取相應的防爆、泄壓措施。 8、鋼結構廠房(倉庫)的鋼構件耐火極限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執行,并采取有效防火保護措施(如噴涂防火涂料)。 9、辦公室、休息室、控制室、化驗室等不應設置在甲類廠房內。 10、根據該項目401 辦公樓(含控制室)爆炸荷載分析報告可知,401 辦公樓(含控制室)受到203 成品倉庫-鎂鋁合金粉袋事故狀態下最大爆炸荷載場景為6.0KPa,迎爆面為西面,下一步設計應對該控制室進行抗爆設計。 11、工、庫房屋頂不應漏水,同時應防止室內漏水及外部水流人。 12、對于忌水物質的反應或儲存設備,應采取防止該類物質與水接觸的安全措施。 13、下列設備應設置防靜電接地:(1)使用或生產可燃液體的設備;(2)使用或生產可燃粉塵或粉體的設備。 14、應根據精細化工生產的特點與需要,確定監控的工藝參數,設置相應的儀表及自動控制系統。 15、容積大于等于50m3 的可燃液體儲罐(項目擬設2個50m3芳烴1500#儲罐)應設置液位連續測量遠傳儀表元件和就地液位指示,并設高液位報警。設計方案提出需要設置低低液位自動聯鎖停泵、切斷出料閥的,應同時滿足其要求。 16、液位、壓力、溫度等測量儀表的選型、安裝等應符合《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范》(SH/T3005)、《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SH/T3007)等規定。 17、本項目涉及的產品(鋁銀粉、鋁鎂合金粉)遇水或遇濕會放出易燃氣體氫氣。根據《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50493-2019,在鋁銀粉、鋁鎂合金粉生產及儲存場所設置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器??扇細怏w檢測報警信號應送至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扇細怏w檢測報警系統應獨立于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并設置獨立的顯示屏或報警終端和備用電源。 18、在涉及氮氣區域內作業,應采用防止窒息措施并應設置氧氣含量檢測報警,作業區內氣體經化驗合格后方準工作。 19、涉及火災爆炸危險區域,應采用防爆電氣,防爆電氣的防爆等級按《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選擇。 20、根據《鋁鎂粉加工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GB 17269-2003: (1)在進料及運行前,應將設備與物料接觸面清掃干凈并將水擦干。 (2)鋁鎂合金粉球磨機干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系統內應充氮氣保護。設備啟動時保護氣體的含氧量為2% ~5%。 經一段時間進入正常運轉后,保護氣體中含氧量,鋁鎂合金粉為2% ~6%。當多次調整仍不能達到此數值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球磨機出口氣體和粉塵混合物溫度:磨制鋁鎂合金粉不得超過60℃; —球磨機系統鼓風機運轉時,入口的表壓應保持200 pa~1 500 pa,當多次調整仍不能達到此數值時 , 應立即停車處理; —啟動制粉設備前,應通知各有關崗位人員。正常運轉后,每隔30 min~60 min應檢查一次運轉情況。、當各測點溫度、壓力或氣體成分不符合規定時,應及時調整,如調整無效,應立即停車處理; —球磨機在啟動或停車時,球磨間不準有人; —當球磨機系統使用選粉機時,應檢查選粉機的轉子同外殼有無摩擦及您?,F象; —啟動設備的順序應為:選粉機、鼓風機、油泵、球磨機、給料機,停車順序相反; —球磨機、鼓風機密封填料溫度:磨制鋁鎂合金粉不超過65℃; —更換密封填料前應停止設備運轉,待系統溫度降至室溫時再更換填料;更換填料時應備好定子油或機油, 取出的填料應立即浸入油中; —當處理球磨機系統堵料等工作需打開球磨機系統時,應使球磨機系統溫度降至室溫時方準進行;處理堵料時應防止粉塵飛揚,且應使用防爆手工工具。 (3)鋁粉拋光及鋁鎂合金粉篩分、破碎時均應執行7.3.2相關規定。 (4)用于盛裝鋁鎂粉的包裝物或容器均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導電材料制作。 (5)裝料和出料時,盛粉包裝物或容器應與設備電氣連接并靜電接地。 (6)所有輪式容器及裝載容器的手推車、自動裝卸車等均應靜電接地。 (5)除塵: ①鋁鎂粉的逸散部位應設捕集罩。 ②應采用粉塵防爆型風機,并將風機置于除塵裝置之后。 ③除塵器應符合下列規定:除塵器宜位于工房外適當位置,如位于工房內,則應采取相應防爆措施;當鋁、鋁鎂合金除塵采取過濾式除塵器時,除塵器應符合GB/T17919的規定。 ④整個除塵系統應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并可靠接地。 ⑤干式除塵器應安裝內部溫度傳感器并配備顯示儀及超溫報警裝置,其報警溫度的設定值應低于粉塵云或粉塵層的最低著火溫度之最低值5°C以下。 (6)積塵清掃: ①應在停機、切斷動力電源及通風良好的情況下對系統進行定期清掃。設備可用濕布清擦;地面清掃應按9.3.2執行;除塵器中的集塵應定期排空。 ②加工和運輸時泄漏出的各種粉塵應立即用不產生火花的導電鏟及軟掃帚或天然纖維硬毛刷清理,并收集到專用金屬容器中。 ③在生產區不宜用水清洗。如用水清洗少量粉塵時,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并規定用水時間;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具備使氫氣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良好通風;將清洗粉塵的水完全排放到安全地點。 ④不應采用壓縮空氣清掃積塵。 ⑤應定期采取讓生產設備空轉的方式清除設備內的積塵。 (7)在工藝流程中使用惰性氣體的場所應配備呼吸保護裝置或加強通風。 21、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表3.3.1的規定。倉庫的層數和面積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表3.3.2的規定。 22、可能產生與空氣形成爆炸性粉塵的倉庫,應采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需要時應設防水層。 23、該項目涉及遇水或遇濕會放出易燃氣體氫氣物品鋁銀粉、鋁鎂合金粉,應儲存于干燥清潔的倉庫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雨天不宜運輸。 24、該項目涉及到的鋁銀粉、鋁鎂合金粉為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因此,易制爆化學品的采購應嚴格遵守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的規定,加強監督管理,并向公安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還應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治安防范要求》(GA 1511-2018)的要求,做好相應工作。 25、電氣、防雷、防靜電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構架、金屬配線管及其配件、電纜保護管、電纜的金屬護套等非帶電的裸露金屬部分均應接地。 (2)直徑大于或等于2.5m及容積大于或等于50m3的設備,其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接地點應沿設備外圍均勻布置,其間距不應大于30m。工藝裝置內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當頂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 時,可不設接閃桿保護,但必須設防雷接地。 26、裝有鋁鎂粉的包裝物或容器應堆放穩定并置于距門窗、采暖熱源1m以外,每兩排容器間應留有不小于0.5m的通道且不應堵塞安全門或防火通道。 27、為避免產品局部發熱產生火災,應定期檢查(如用手觸法進行檢查)。發現溫度升高,應立即將產品轉移至安全地點觀察,直至冷卻為止。 28、企業應按照AQ3013-2008第5.6.2條規定,在有可能產生各類危險的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在產生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告知牌;至少在生產區的入口,廠房、倉庫、儲罐等危險物品存在區域設置安全標志、職業危害警示標識。 29、項目單位應當依據實際情況,項目試生產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進行,并按要求進行備案,并配備應急救援物質,制定演練計劃,定期進行預案演練,保存好演練記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30企業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卡編制指南》等的要求,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 31、涉及鋁粉、鋁鎂合金粉車間及倉庫滅火:(1)滅火人員應經過專門訓練。(2)滅火設施與滅火器應隨時可用。(3)不應使用使積塵揚起的滅火方法。(4)不應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器。(5)企業應在當地消防部門的配合、指導下制定滅火及救災預案并定期演習。 32、該項目建成后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應按照不低于安全管理人員總人數的15%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33、項目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依法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3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4、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安全設施設計應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并報經有關部門審查,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35、建設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在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由建設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承擔責任。 3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7、生產區域要明確禁煙、禁火范圍,并設有明顯標志,嚴格禁煙、禁火區內的動火作業管理。 38、上崗前應按規定給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及安全責任險,并按要求進行安全投入。 39、制定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特殊作業應履行許可手續;動火、受限空間作業應按規定進行氣體分析;作業過程應有人監護。 40、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不得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不得混放混存。 41、涉及爆炸性粉塵的作業現場或廠房的最大人數(包括交接班時)不得超過9人。 42、加強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安全設施保持良好工作狀態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43、企業應做好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有關安全法規,使職工了解鋁鎂粉的爆炸性及爆炸條件,牢記事故開關、警報器、急救設施、防爆設施的位置、用途、使用方法和避災路線。對重點崗位職工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4、鋁鎂粉生產和裝卸過程中,應有防止靜電放電、電氣火花和摩擦碰撞火花的措施。 45、建議有關單位從該項目設計、施工、安裝、試驗到驗收投產等環節對本報告中提出的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結果和安全對策措施予以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加強施工完成后的施工驗收工作,為該工程建成投產后的安全運行提供可靠保障。。 | ||||
評價 結論 | 一、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2022年第8號公告,2026年第3號公告修改),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鋁銀粉、鋁鎂合金粉、氮氣(壓縮的)、車用柴油(燃料)。 2、該項目產品鋁銀粉、鋁鎂合金粉等屬于危險化學品,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3、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4、該項目不涉及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5、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涉及的鋁粉、鋁鎂合金粉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2021年版)》(國辦函〔2021〕58號)可知,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8、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9、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0、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20年版)》(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11、依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2、該項目涉及火災、粉塵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炸、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致害、起重致害、廠(場)內車輛致害、窒息、灼燙、淹溺、其他等危險因素。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粉塵爆炸、窒息、機械致害。 13、通過預先危險分析可知該項目火災、爆炸(含粉塵爆炸)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危險等級為Ⅱ級。Ⅲ級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Ⅱ級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14、通過危險度分析可知:該項目102烘干車間、103裝罐間、104拋光車間、105干磨車間、203成品倉庫、204成品中轉庫、201綜合罐區危險程度為Ⅱ級(中度危險);101油磨車間、203原料庫危險程度為Ⅲ級(低度危險)。危險度為中度的作業場所,在后期設計和生產中應確認為危險目標,從安全技術措施及管理措施方面加強對其的管理,降低危險程度,防止事故發生。 二、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該項目擬建設于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屬于江西省規劃的化工園區,項目選址在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公布的化工園區四至范圍內。 2、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該項目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相應的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目標。 3、多米諾分析結果:該項目104拋光車間、105干磨車間可能產生多米諾危害的為氮氣緩沖罐、氮氣儲罐發生物理爆炸,其發生多米諾事故的多米諾半徑為2m,不會影響廠外,不會發生連鎖反應。 4、該項目所在地有較好的運輸條件,并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項目于2025年01月17日取得萬載縣行政審批局的立項批復,并于2026年5月26日進行了變更,變更取消了設備型號,該項目不涉及《江西萬載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禁限控”目錄》中“禁限控”內容,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要求。 5、該項目選址和周邊環境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的要求。 6、該項目廠區的總平面布置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的要求。 7、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8、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9、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三、主要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評價結果 1、該項目生產工藝不涉及化學反應,屬于純物理過程,為國內成熟工藝,該工藝滿足安全可靠性要求。 2、該項目擬采用PLC、DCS控制系統,過程控制系統擬設在控制室內,對重點部位生產裝置和重點危險源管理實施PLC、DCS控制模式和程控模式,數據發送偏離時及時報警提醒或切斷相關操作。該項目其它工段采用就地與集中相結合的控制方式,對重要的參數如溫度、壓力、氧含量等引至控制室集中顯示、記錄、調節、報警,以保證其具有豐富的功能和良好的操作性能及可靠性。 3、擬采用的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四、安全評價結論 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發改委令[2023]第7號令),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因此該項目屬于允許類,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該項目于2025年01月17日取得萬載縣行政審批局《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禮信金屬材料萬載縣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項目統一代碼為:2501-360922-04-01-310108,并于2026年5月26日進行了變更,變更取消了設備型號)。該項目不涉及《江西萬載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禁限控”目錄》中“禁限控”內容,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地政府區域規劃要求。 3、該項目擬建設于江西萬載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北區,江西萬載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是江西省規劃的化工園區。 4、該項目位于規劃的化工園區,不涉及劇毒化學品,距離長江和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岸線及鄱陽湖周邊1公里范圍外,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鄱陽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贛府廳字(2018〕56號)的要求。 5、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6、擬采用的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7、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8、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設計和建設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9、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的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該項目的安全運行是有保障的。該項目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整個建設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6年1月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6.6.5 | ||
現場參加人員 | 黎余平(左)、羅錦盛(企業人員中間)、李云松(右) | ||||
現場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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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終稿)萬載縣禮信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萬噸鋁銀粉鋁鎂合金生產項目條件評價(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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